关于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31 10:41:3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9号)精神,广东省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层层遴选推荐、综合评审,并报经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江门市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阳江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吴明朗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广东正式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
电 话:020-38854230,38854250
电子邮箱:gdshszh-zzyxcb@gd.gov.cn
邮政编码:510620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98号省红十字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 话:020-83134955
邮政编码:510045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
广东省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